6月28日下午,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于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(zhí)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。與去年一樣,今年審計報告所披露的問題依然“觸目驚心”,一大批部門、單位和公司赫然“榜上有名”。
我們很高興地看到,在今年的審計報告中,首先對去年曝光的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說明。有些遺憾的是審計報告中有關整改情況的說明還有些籠統(tǒng),還不夠詳盡。
而接下來的問題是,在審計、曝光、整改之后,我們更應該做的事情是什么?是制度建設。整改比審計曝光更重要,而制度建設則比整改更為重要。整改,只是針對曝光的某個問題進行糾錯、改正、問責,難免有“頭痛醫(yī)頭、腳痛醫(yī)腳”之感;整改只能糾正某一件事情,解決某一個問題,而要防止類似的事件重復發(fā)生,防止類似的問題再次出現,就必須加強制度建設,彌補制度上的缺陷。
拿今年審計報告中曝光的醫(yī)療亂收費、藥價虛高問題來說,國家衛(wèi)生主管部門“聞過則改”自然值得稱許,但是接下來所要做的,則不僅僅是要對審計抽查的10家醫(yī)院進行處罰,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不斷深化醫(yī)療體制改革。這種制度上的建設和完善,顯然比處罰幾家醫(yī)院、處罰幾個責任人更為重要,這也才是制止醫(yī)療亂收費、藥價虛高,解決老百姓看病難、看病貴的根本途徑和長久之計。
審計報告中曝光的問題讓人“觸目驚心”,從根本上說是由于相關制度存在巨大漏洞導致的,“觸目驚心”的問題只是表象,不合理、不健全的制度才是問題的實質,我們應該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制度建設上。如果相關制度不能完善和健全,那么“觸目驚心”的問題不管如何審計和曝光,也永無徹底根除的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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